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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7日,全国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召开。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黄润秋指出,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落实新发展理念,牢牢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,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,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。建设“无废城市”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,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,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,对标对表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和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明确的目标任务,锐意进取、担当作为,确保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
黄润秋表示,2019年以来,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压实试点城市主体责任、加强技术帮扶、引导资源要素集聚、培育“无废文化”等举措,指导11个试点城市和5个地区扎实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工作,取得明显成效,为“十四五”时期进一步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统筹协调机制,将落实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。要注重系统推进,统筹固体废物管理与城市绿色低碳发展,统筹水、大气、土壤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,统筹多源固体废物协同治理。要落实“三化”原则,推动实现“优先源头减量、充分资源化利用、全过程无害化”的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目标。要强化制度、技术、市场、监管“四大体系”建设,通过建立健全法规制度、出台标准规范和筛选适用技术、发挥市场作用、创新监管方式等举措,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。要重视“无废文化”培育,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共建共享建设成果。
黄润秋强调,“十四五”时期,稳步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要把握好四点工作要求。一是系统谋划,因地制宜编制高质量实施方案,制定好废物清单、任务清单、项目清单、责任清单。二是全面部署,按照《工作方案》总体安排,扎实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有效处置、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、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、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等各方面工作。三是先行先试,加强制度、技术、市场、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,积极探索适应各地实际的固体废物治理模式。四是上下联动,推动形成国家和地方齐抓共管、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,协同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。
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主持会议,并宣读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城市名单,包括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参照推进的地区。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,广东省深圳市、河南省许昌市、四川省成都市、江苏省无锡市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。
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,在生态环境部机关设主会场,在各省(区、市)生态环境厅(局)、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和地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设分会场。
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卫生健康委、税务总局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统计局、国管局、银保监会、邮政局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,国家开发银行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,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。各省(区、市)生态环境厅(局),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和地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负责同志在分会场视频参会。